一位女律师为农民工讨薪,却因为讨薪过程不完美、有瑕疵,日前被山东省泰安市公安局逮捕。欠钱的单位目前却一点事也没有。
这个案子,对不是法律专业的人来说比较复杂。大致的情况就是山东泰安一家建筑公司接了一个工程,其中一部分活儿被层层转包给了包工头米某。活儿干完以后,米某只收到了少部分工程款,于是米某和律师以讨要农民工工资的名义起诉泰安的这家建筑公司。这个案子经过几审几判,农民工方获胜。但是,欠钱的这家建筑公司没什么事,给米某和农民工要钱的律师却被泰安公安机关逮捕。逮捕的理由是因为他们查到,米某底下在这个项目中干活儿的农民工,许多人的工资已经结清了,律师涉嫌虚假诉讼。意思就是建筑公司不欠农民工的工资,你却以欠农民工工资的名义向建筑公司索要欠款。因为涉嫌虚假诉讼,原来法院判定农民工胜诉的判决也被撤销。
说律师虚假诉讼,这个案件目前还没有宣判。但是,即使律师真的存在虚假诉讼,这事也让人如鲠在喉。建筑公司欠人家包工头的钱,不管是人员工资也好,材料钱也罢,这个是真实的吧?人家要钱你不给,也是真实的吧?估计人家也是实在要不回来了,才会让律师帮着要,才会以农民工工资的名义要。大家都知道国家对农民工工资这块要求特别严,以农民工工资的名义去要,相关部门才会更重视,解决起来才会更快。律师和被欠钱的包工头,以农民工工资的名义去要工资之外的钱,付出的要钱成本会更高。他们这么选择,应该也是被逼无奈。
长期欠人家的钱不给没事,人家要钱的方式有点问题就要被抓,这事怎么听怎么像是在保护欠钱的人。再说,如果包工头真是在被大量欠钱的情况下,自己先出钱把农民工工资支付了,那这是非常有良心的包工头。让有良心的人吃亏,情理不通。
这位女律师如果确实涉及虚假诉讼,那法律该怎么判怎么判。但是,建筑公司欠人家包工头的钱必须得给,给人家带来的损失必须得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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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丨中国三农发布评论员 常瑞民
编辑 | 宋锐
摄像丨徐豫
视频剪辑丨王玉琪
主编|蒋琳
监审 | 钟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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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女律师为农民工讨薪被逮捕?欠钱不给和要钱方式有瑕疵,哪个更恶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