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西南科技大学中文系教授
近来,影片《少年的你》热映,但随之而来的,是原著深陷“融梗”“抄袭”的舆论漩涡。无独有偶,第21届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获奖作品《古董》因涉嫌大段抄袭网络小说《碎玉投珠》,被主办方《萌芽》杂志社取消成绩,并收回获奖证书。联想过往几年《锦绣未央》等多部文学作品因抄袭而引起的盛大“口水仗”,甚至最终对簿公堂,不禁感慨万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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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溯众多被曝光的抄袭事件,媒介化语境是其发生的共性前提。在这一语境下,写作的门槛降低,写作人数、作品数量增长迅猛;作者、作品受媒介影响渐深,认为如无充分的媒介传播,很快就会“沉底”;读者化身用户,自带流量,参与写作的可能性增强,等等。由此,人们获取知识的自由度、平等度提高了,文艺文本的获得和传播变得较为容易。通过媒介形成热点、卖点的可能性,更是以几何倍数增长。写作也不再是个人的闭门造车,而成了大家的事。它依媒介而生,触媒介而存,在本质上演化成了动态的社交行为。这虽然为写作带来了诸多便利,却也降低了抄袭的难度。同时,也使抄袭、剽窃等行为更容易被聚焦和曝光。媒介化语境下,写作的公共化、敞开性等特点,逐渐凸显。
而在另一个层面,媒介化语境下写作的跨平台、跨媒介传播特性,以及背后庞大的粉丝群体,使得文学作品极易演化为文化创意产业的“脚本”。《琅琊榜》《后宫甄嬛传》等作品的影视改编,《诛仙》《斗破苍穹》等作品的游戏改编,就说明了这一点。常见的事实是,原本名不见经传的写手,因粉丝的追捧而一朝成名,变得洛阳纸贵。随之而来的,是各类版权开发,以及盆满钵满的收益。这样的市场效益,再加上众多写作平台、媒介等关于福利制度、作家富豪榜、IP榜等的宣传,写作与利益有了更深刻的勾连。写作诉求的功利化成为一种常态,熙熙皆为利来,攘攘皆为利往。问题是,这种功利化的写作诉求,若能与作者的才情相匹配,那么就可以顺势而为,但假如名不副实、临渊羡鱼,就容易出现模仿、抄袭等行为。
媒介化语境下,写作与利益的深度勾连,使得商业写作成为潮流,这虽然为当前的文艺原创打了鸡血,却也在一定程度上,消解了文艺本应有的崇高与神圣,使得许多人对写作失去了敬畏。对于不少写手来说,写作就是码字,是获取名利的工具。这种“无畏”,使得他们只看到写作的潜在经济效能,而忽略了其“别才”“别趣”特性。于是,由“无畏”而致“无谓”,没有生活积累没关系,模仿、化用就是;没掌握写作技巧也没关系,有各类写作教程和范文,致敬、拿来就是;题材不熟悉也没关系,总有熟悉的,有刻画精致的,拷贝、粘贴就是。当不再心存敬畏,由模仿、致敬就会走向创新的焦虑,直至突破写作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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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观我国古代,文艺写作讲究“言志”“缘情”,被视为“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世”,需要慎之又慎地对待。谈到写诗,贾岛说自己“两句三年得,一吟双泪流”;《晋书》记载,左思创作《三都赋》时,花费了十二年来构思;柳宗元自述,作文时“未尝敢以轻心掉之、以怠心易之、以昏气出之、以矜气作之”;曹雪芹写《红楼梦》,则是“于悼红轩中披阅十载,增删五次”。凡此种种,皆是这种文艺精神之体现。对大多数古代文人而言,写作是虔诚的志业。拥有神思与灵韵,从“形之于心”到“形之于手与口”,既需要“伫中区以玄览,颐情志于典坟”,更需要“心斋”“坐忘”“用志不分”,对写作保持敬畏之心。从某种意义上说,正是有了现实的面向、敬畏的态度、严谨的诉求,这些古圣先贤的写作,才有着恒久的穿透力,从而在历史、现实和未来的维度中,建构起自我的经典性。而那些失掉敬畏之心,有抄袭、剽窃行为的作者,则会被冠以“文抄公”之名,背负起写作伦理的刑罚,断送自己的前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