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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发展以就业为导向的技工教育
2024-12-10 15:38

        在当前稳就业的大背景下,技工院校毕业生高就业率引发热议。技工院校毕业生就业率长期保持在97%以上,毕业生专业对口率、就业稳定性和用人单位满意度均保持较高水平,深受用人单位欢迎。截至2021年底,全国共有技工院校2492所,在校生426.7万人,当年招生167.2万人,毕业生108.7万人,毕业生就业率97.2%。近期,我们对技校学生就业情况进行了调研,总体情况是受疫情影响少数毕业生签约单位会发生变化,但不会出现就业难问题。技工院校是由企业兴办发展而来,与企业有着天然的紧密联系。长期以来,技工院校坚持以就业为导向,以职业技能培养为核心,以培养生产服务一线技能人才为目标,实行校企双制、工学一体办学模式。实践证明,这些是技工院校保持高就业率的关键所在。


        一、技工院校学生的就业优势


        具体来说,技工院校学生就业优势主要体现在以下三方面。


        (一)坚持就业导向,按照市场需求灵活设置专业,实现“所学即所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时将就业状况传导到技工院校,根据市场需求灵活设置和动态调整专业。近年来,围绕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以及新职业和新业态,先后开设信息通信技术、数控技术、轨道交通、3D打印、工业机器人、新能源汽车、无人机应用、新媒体应用、康养服务等新专业,专业含金量越来越高,职业荣誉感越来越强,工作环境也明显改善,早已改变了“苦、脏、累”的状况,形成市场需求旺盛、学生就读意愿强烈的良好发展态势。


        (二)通过校企合作培养企业需要的技能人才


        校企合作已成为技工院校基本办学制度,校企双方以组建技工教育集团、校企股份制合作、企中校、校中企等多种方式开展合作,在招工招生、专业建设、教学标准、生产实训等方面与企业深度融合,通过企业冠名班、订单班、学徒班等方式实行定向、定岗培养,实现学生好就业、企业得人才的共赢局面。


        (三)教学模式先进,学生的技能水平与岗位需求实现零距离,学习和工作无缝衔接


        技工院校打破传统的学科式教学方式,开展“工学一体化”教学改革,即依据职业标准和岗位规范开发技能人才培养标准,以真实的工作任务为载体,根据工作过程设计课程体系,实现“在工作中学习、在学习中工作”,使学生学完一门课,就可以掌握一项工作技能,学完一个专业,就能胜任工作岗位需要。


        “十四五”时期就业领域出现了许多新变化新趋势,导致就业不稳定性不确定性明显增加,促进就业任务十分艰巨。面对新的形势,技工教育应当毫不动摇地坚持促进就业创业、服务企业行业、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办学方向,坚守办学定位和办学特色,坚持立德树人,大力推行工学一体的人才培养模式,不断提高人才培养水平,提高学生的就业创业能力,在高质量就业方面发挥示范作用。


        二、坚定促进就业创业办学导向,提升服务就业创业能力


        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4月20日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以下简称“新法”),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新法更加凸显就业导向,“就业”一词出现十余次。在立法目的中,明确提出“促进就业创业”;在职业教育办学原则中明确“坚持面向市场、促进就业”;首次提出职业教育质量评价应当突出就业导向,把受教育者的职业道德、技术技能水平、就业质量作为重要指标,引导职业学校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技工院校要深入贯彻实施新法,更加坚定促进就业创业办学导向。


        (一)统筹优化专业设置


        技工院校能否在当地和行业内立足,是否得到重视和支持,关键在于能否积极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能否缓解人才短缺、解决就业结构性矛盾。技工院校要着眼全局、拓宽视野、主动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就业创业,努力成为服务地方发展的重要力量。围绕国家重大战略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动态调整专业设置。紧密对接产业升级和技术变革趋势,优先发展先进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现代农业、现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人工智能等产业需要的一批新兴专业,加快建设学前、护理、康养、家政等一批人才紧缺的专业,改造升级钢铁冶金、化工医药、建筑工程、轻纺制造等一批传统专业,撤并淘汰供给过剩、就业率低、职业岗位消失的专业,积极开设更多紧缺的、符合市场需求的专业,形成紧密对接产业链、创新链的专业体系。


        (二)健全就业创业促进机制


        技工院校要认真贯彻实施好新法,建立健全就业创业促进机制,采取多种形式为学生提供职业规划、职业体验、求职指导等就业创业服务,增强学生就业创业能力。进一步加强与公共就业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用人单位合作,共同组织开展招聘会、就业创业指导等多样化服务。加强创业创新培训师资培养,积极开展创业创新培训。具备条件的技工院校要建立创业孵化基地等创业服务载体,鼓励师生积极参与中国创翼等各类创业创新大赛。


        (三)高质量开展职业技能培训


        开展职业培训是技工院校的法定职责,要稳固学制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并重办学格局,统筹发挥技工院校高技能人才培养优势,高质量开展补贴性培训和市场化社会培训,为优化就业结构和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技能人才支撑。要扩大职业培训招生范围,与合作企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加强对接合作,积极面向企业职工、高校和职业院校毕业年度毕业生及其他青年群体、退役军人、农村转移劳动力、失业人员、有技能提升和创业培训需求人员、新业态新模式从业人员、竞赛集训选手等开展培训招生工作。


        三、坚持校企合作基本办学制度,实现企校和社会多方共赢


        在技工教育事业发展中,把校企合作上升到基本办学制度和重要办学理念的高度,是技工教育工作实践中的一个创举,收到良好成效。实践证明,校企合作是连接学校与企业、理论与实践、培养与成才的坚韧纽带,是提高技工教育质量、促进技工院校转型发展、更好满足企业需求、加速技能人才规模化培养的有效途径。


        (一)要坚持需求导向


        校企合作名为合作,实则是主动融入经济主战场,必须坚持以促进就业创业、适应企业需求、服务经济发展为导向,找准就业、需求、发展的结合点。目前,校企合作依然存在“企业冷、院校热”的问题。对此,技工院校要多从自身找原因,狠抓内涵建设,在专业建设、课程改革、师资培训、设备设施建设上下大功夫,切实提高学生综合职业能力和素养,用符合企业需求的高素质毕业生赢得认可和尊重。从实际情况看,技工院校凡主动服务并从需求入手,努力为企业培养高素质技能人才,双方合作的都非常融洽、深入,成效也非常突出。


        (二)要坚持全程合作


        校企合作不是一个点,而是人才培养的全链条。只有从技能人才培养计划、专业建设、课程改革、师资培养、教学组织到技术研发、质量评价、就业服务,全过程都实现学校和企业合作,才能形成流水线式的培养流程和实用高效的培养机制。一些技工院校探索并践行“校企共同招生招工、共商专业规划、共议课程开发、共组师资队伍、共创培养模式、共建实习基地、共搭管理平台、共评培养质量”等模式,贯穿了技能人才培养全过程,切实提高了人才培养的针对性、有效性。


        (三)要坚持互利多赢


        校企合作涉及政府、行业、企业、学校、学生等多个方面,其核心是利益问题,只有各方利益都得到满足,这项工作才能够持续发展。从近年实践看,各级政府出台一系列深化产教融合、深化校企合作的支持政策,对深度参与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在提升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促进就业中发挥重要主体作用的企业,从金融、税收等多方面予以支持,企业参与合作的积极性不断提高。技工院校与企业一对一、一对多合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共享和集聚的作用,构建地区性、跨区域和专业性的技工教育集团(联盟),合作的效果、效率、效益大大提高。通过政府、行业、企业、院校多方努力,形成了校企利益共同体,实现了行业企业得人才、职工学生得技能、技工院校得发展的多赢目标。


        四、推广工学一体技能人才培养模式,让学生真正学有所用


        工学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是依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及技能人才培养标准,以综合职业能力培养为目标,将工作过程和学习过程融为一体,培育德技并修、技艺精湛的技能劳动者和能工巧匠的人才培养方式。开展工学一体化工作可以实现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融通合一、专业学习和工作实践学做合一、能力培养和工作岗位对接合一,是实现技工院校人才培养模式变革、提升技能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突破口,并将带动形成技工院校改革创新的新局面。


        自2009年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分三批试点开展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工作,31个试点专业服务于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重点行业,一体化课改取得了显著成效。2022年3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在全面总结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试点工作的基础上,结合新时代技能人才培养需求,制订出台《推进技工院校工学一体化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实施方案》。按照“以专业和课程建设为主线,以评价标准为指引,分阶段稳步推进”的原则,明确“五个一体化”主要工作任务,即制定工学一体化课程标准,开发工学一体化教学资源,应用工学一体化教学方法,建设工学一体化教学场地,加快工学一体化教师队伍建设。通过“五个一体化”建设,保障工学一体化培养模式落实落地。“十四五”期间,将分三个阶段逐步推进工学一体化教学模式。力争到“十四五”末实现“百千万”目标,即建设100个工学一体化培养模式专业,1000所技工院校参与实施工学一体化培养模式,培训10000名工学一体化教师,进一步提高技能人才培养质量。


        20226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推进技工院校工学一体化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工作安排和启动第一阶段工作的通知》,对第一阶段省级层面和部级层面具体工作作出安排部署,各技工院校可结合自身实际,积极申报认领相关任务,借势借力深化工学一体化教学改革,巩固扩大高技能人才培养优势,实现内涵式特色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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