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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阶级”今何在
2024-11-11 01:40

导语

“工人阶级”今何在

在中国,工人阶级的研究具有特殊的重要意义。我国《宪法》总纲的第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中国共产党章程》总纲开篇就指出,“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

百年以来,工人阶级为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在中国共产党建党百年之际,在迈向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之时,回顾总结中国工人阶级的发展与变化,尤其是分析新的历史条件下工人阶级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有助于我们汇聚工人阶级的强大发展动力,充分发挥工人阶级在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中的主力军作用。

01

我国工人阶级的主要内涵与变迁

阶级问题一直是马克思主义社会学研究关注的焦点。在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看来,工人阶级具有两个显著的特征:一是“无产”,二是具有阶级意识。

工人阶级的产生是与资本主义大机器生产相联系的,是伟大的工业革命的产物,现代工人,即无产者。《 共产党宣言》明确指出,“无产阶级即现代工人阶级”。1888年,恩格斯在为《共产党宣言》英文版加注时对“无产”的含义做了解释:“无产阶级是指没有自己的生产资料,因而不得不靠出卖劳动力来维持生活的现代雇佣工人阶级。”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还认为,工人阶级的形成有两个阶段,即“自在阶级”和“自为阶级”。

当工人阶级认清了资本主义生产过程中剥削的本质,认识到自己在工业生产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时,他们的阶级意识会就会确立起来,历史主体意识会得到真正觉醒,并逐步开展有组织的斗争和反抗,从“自在阶级”走向“自为阶级”。这些重要论述都为后来的工人阶级形成研究提供了最基本的研究范畴。

在我国,由于改革开放之前的“阶级斗争扩大化”错误,很多学者在研究中有意回避阶级问题,关于工人阶级的研究,总的来说不够深入和持续,是需要进一步加强的研究领域。

在我国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的历史进程中,工人阶级的内涵和构成主要经历了四个阶段的发展变化。

(一)新中国成立前的工人阶级/产业工人阶级的崛起

十月革命后,马克思列宁主义在中国广泛传播。经过五四运动的洗礼,中国工人阶级的先进代表找到了马克思主义,实现了马克思主义同中国工人运动的结合。中国工人阶级是近代以来在外国资本主义入侵、洋务运动兴起、民营资本企业发展背景下形成的一个阶级。

它是先进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代表,是最富于革命彻底性的阶级。他们中大部分人来自离开土地的农民和破产的手工业者。五四运动前夕,中国产业工人已达200万人左右。

除产业工人外,还包括各类依靠出卖劳动力,并与产业工人所从事的机器大工业生产有直接或间接联系的各类非产业工人,如手工业工人、运输工人、农业雇工、商业和金融业的普通职工等。毛泽东在《中国社会各阶级的分析》一文中曾指出,工人阶级是中国新的生产力的代表者,是近代中国最进步的阶级,是革命运动的领导力量。

新中国成立前,中国工人阶级的产生是与社会化大生产密切联系的。他们普遍没有生产资料,是靠出卖劳动力为生的雇佣劳动者。这些特征与资本主义工业早期的工人阶级非常相似,呈现与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所描述的无产阶级相符合的基本特征。

(二)新中国成立后至改革开放前的工人阶级

新中国成立后,工人阶级从过去受剥削和受压迫的阶级变成了国家的领导阶级,工人阶级的状况发生了深刻的变化。随着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工人阶级的队伍不断发展壮大,工人阶级的范围更加广泛,内涵也随之越来越丰富。

首先,新中国成立之初的工人阶级主要指产业工人,如制造、建筑、运输等行业的劳动者。当时按照政治和经济双重标准,把我国从业人员划分为“四阶级和一阶层”,即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小资产阶级、民族资产阶级以及既与工人阶级密切联系又因特殊社会功能独立于工人阶级的管理者阶层。

当时劳动统计对职工的定义是“职员和工人”,机关事业单位、商业单位的劳动者被称为职员。我国国旗上的五颗五角星,围绕中国共产党大五角星的四颗小五角星,就分别代表了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毛泽东在《论人民民主专政》中指出,从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主要靠工人阶级和农民阶级这两个阶级的力量。

其次,在1956年,对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后,我国进入社会主义社会,所有权结构逐渐趋向单一,只有全民所有制经济和集体所有制经济。社会阶级阶层结构随之发生重大变化,小资产阶级、民族资产阶级逐渐消失,社会结构呈现简单化趋势。

我国只剩下工人阶级和农民阶级两大阶级,以及知识分子阶层,形成了“两阶级和一阶层”的社会结构。工人阶级的规模则进一步扩大,内部构成日益丰富,管理阶层不再独立,职员也被纳入工会管理,成为工人阶级的组成部分。过往职员与工人的身份壁垒被打破,工会成为机关、企事业单位中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

再次,知识分子成为工人阶级的一部分。毛泽东早在1949年3月党的七届二中全会上就提出,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和广大的革命知识分子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革命力量和基础力量”。随后同一时期,刘少奇更具体地指出,教员、记者、演员等文化教育工作者、工程师、技师等职员都是“雇佣劳动者”,从事“脑力劳动”,是工人阶级的一部分。

1956年1月,周恩来代表中央在知识分子问题会议上提出,“知识分子的绝大多数已经为社会主义服务,已经是工人阶级的一部分”。1978年,邓小平在全国科学大会上针对“文革”时期“阶级斗争扩大化”错误强调指出,我国知识分子“绝大多数已经是工人阶级和劳动人民自己的知识分子,因此可以说,已经是工人阶级的一部分”。

(三)改革开放以后的工人阶级

改革开放以后,随着我国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加速,大量农民工开始涌现,使中国社会阶级阶层结构出现了新变化。2003年中国工会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首次提出“一大批进城务工人员成为工人阶级的新成员”。2004年中央一号文件再次强调:“进城就业的农民工已经成为我国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

我国“农民工”作为时代的一个新兴社会群体,虽然在户籍上还归属于农民,但他们现在所从事的职业已经与现代化大生产紧密联系在一起了,已具备了工人阶级的本质属性和基本特征。

无论从收入、知识结构、从事的产业和劳动过程等各个方面来看,农民工都符合工人阶级形成和发展的一般历史规律,已经具备了工人阶级的一切本质特征,已经成为了工人阶级的重要力量,进一步扩大了工人阶级队伍。

随着中国社会结构深层次的变化,中国社会出现了一些“新职业群体”。作为新社会阶层,他们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在促进共同富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是党可以依靠的群众基础。进入信息化社会,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的发展,激发了市场活力,催生了一大批新产业、新业态,创造了大量灵活就业的新形势。

(四)新发展阶段关于工人阶级领导地位的讨论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的重要论述,丰富和发展了党的工人阶级理论,是新时代发展和壮大工人阶级的理论指导和行动指南。

2013年,在同全国劳动模范代表座谈并发表重要讲话时,习近平强调:“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巩固工人阶级的领导阶级地位,充分发挥工人阶级的主力军作用。”

2015年,习近平在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暨表彰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大会上的讲话中又旗帜鲜明地指出:“不论时代怎样变迁,不论社会怎样变化,我们党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方针都不能忘记、不能淡化,我国工人阶级地位和作用都不容动摇、不容忽视。”

2020年全国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在政协联组会上指出:“疫情突如其来,‘新就业形态’也是突如其来。对此,我们要顺势而为,让其顺其自然、脱颖而出。”新职业群体的出现为工人阶级队伍扩大注入了新活力。

02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工人队伍

发展变化的趋势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和社会结构的巨大变化,我国社会阶级阶层结构也发生了深刻变化。经过40多年的发展变迁,我国工人队伍主要出现了以下几个方面的重大变化。

(一)工人队伍迅速发展壮大

在新中国成立之初,全国职工的总数约809万人。1956年底,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之后,产业工人的队伍快速增长,数量已达4651万人。1978年改革开放初期,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从业人员达到1.8亿,占全国从业人员的29.5%。

随着工业化、城市化和现代化建设进程的加快,数以亿计的农民工加入工人队伍。到2019年,第二产业从业人员达到2.1亿人,占全国从业人员27.5%,第三产业从业人员达到近3.7亿人,占47.4%。1978?2019年的40多年间,我国工人队伍的总规模,已从1.8亿人发展到5.8亿人,占全国从业人员的比重也从29.5%提高到74.9%。

(二)农民工已成为工人阶级重要的新生力量

改革开放以来,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从土地上解放出来,转移到第二、三产业和城镇就业中。上世纪80年代,全国外出农民工总量约为1.2亿人。

在随后30多年农民工的数量都在不断增长,2019年农民工总量达到2.98亿。在整个非农从业人员中,扣除党政干部、事业单位从业人员、社会组织从业人员等之后,农民工约占工人队伍的60%,已经成为我国产业工人的主要组成部分。

农民工遍布于建筑、运输、农贸、服务以及工业等领域,已经成为我国基础设施建设、生产流水线、一般建筑业和日常服务业的骨干支撑,为国家经济水平的发展、城市生活和环境的改变以及城市公共基础设施的改善奉献了强大力量。虽然农民工的户籍身份还是农民,其文化教育水平和收入水平也低于工人队伍的平均水平,但大量农民工加入工人阶级队伍加快了我国城镇化发展的进程,成为推动经济持续增长的重要力量。

(三)服务业工人数量超过工业工人

近年来,在我国农业劳动者向工业和服务业转移的同时,也呈现出劳动力从制造业向服务业流动的新趋势。

近十年来,三大职业群体的构成比例关系发生深刻变化,农业、工业、服务业就业群体的比例结构从2010年的36.7∶28.7∶34.6演变为2019年的25.1∶27.5∶47.4,农业职业群体在此期间减少了8000多万人,工业职业群体也减少了500多万人,而服务业职业群体则增加了1亿多人。

农民工从业分布也呈现出由第二产业向第三产业转移的变化趋势,即从事制造业、建筑业等第二产业的农民工比重不断减少,而从事服务行业的农民工比重持续提高。这种白领工人超过蓝领工人的态势往往被视为后工业社会到来的先兆。

(四)工人队伍整体文化素质大幅提高

一是工人队伍受教育程度进一步提升。2020年,新增劳动力接受过高等教育比例达到50.9%,新增劳动力受教育的水平已经进入到高等教育阶段,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3.7年。二是工人阶级的技术技能素质显著增强,主要表现在拥有专业技术职称的规模不断扩大,所占比例不断提升。据统计,到2019年年底,全国取得各种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职工,累计达到3234.4万人,这比2012年增加了1659.4万人。三是农民工的受教育水平大大提高,其中大专以上学历的比例显著增加。到2020年,在所有农民工中,受过高中教育的比例达到16.7%,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占到12.2%,其中流动外出打工的农民工文化程度更高,大专及以上所占比例达到16.5%。

03

当前工人队伍发展的新特点

近些年来,伴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互联网等新技术的广泛运用,我国工人队伍的内部结构、就业形态、利益诉求等方面也发生了明显的新变化,呈现出许多新特点。

(一)工人队伍构成的复杂性增大

目前,我国工人队伍构成成分日益复杂,职工就业形态日益多样化,分配方式和利益关系也日趋多元化,呈现出结构复杂性的特征。从不同所有制成分来看,工人队伍中既有在国有企业工作的职工,也有在私营企业、“三资”企业以及各种复杂关系的股份制企业工作的职工。

从生产要素的主要投入类型来看,工人队伍中既有在技术、资本密集的企业中工作的职工,也有在劳动密集的企业中工作的职工。从城乡户籍来看,工人队伍中既有城镇户籍的职工,也有农村户籍的农民工。

从用工方式和劳动关系来看,工人群体中既有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或确定正式劳动关系)的正式职工,也有非正式工作的职工,诸如临时工、派遣工、灵活就业工人等等。

(二)工人队伍内部不同群体收入差距拉大

随着工人阶级的职业分化,工人阶级内部之间的收入水平也在不断扩大。地区差距、行业差距、单位之间的差距都非常显著,甚至地区、行业和单位内部的差距也非常明显。从所有制就业单位来看,城镇非私营企业单位就业人员年均工资持续高于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均工资。

近十年间,城镇非私营单位与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均工资差额增长22409元,增幅为129.96%。2018年二者差额首次突破3万元,2020年二者差额增加至39652元。从就业行业来看,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金融业等行业年均工资较高,而农林牧渔、住宿和餐饮业等行业年均工资较低。

从就业岗位来看,从事专业技术和管理工作的白领群体,收入显著高于从事简单劳动和体力劳动的蓝领群体。2020年数据显示:企业内部从事中层及以上管理岗位职工年均工资最高,为平均水平的2.07倍;而从事社会生产服务/生活服务岗位职工年均工资最低,为平均水平的77.56%,岗位年均工资最高与最低之比达2.66倍。

(三)制造业工人占比持续下降

近十年来,我国制造业工人群体占比呈下降趋势。从事制造业工人群体在城镇非私营企业、私营企业及个体就业中占比均呈波动下降趋势。2010?2019年,从制造业工人在城镇非私营单位占比来看,制造业占比于2010?2013年间波动上升至最高点29.04%,而后便持续下降至最低点22.33%;从制造业工人在私营企业及个人就业中占比来看,制造业占比于2010?2016年间持续下降至最低点13.59%,2017年虽有所回升,而后仍呈下降趋势。

在我国经济增长下行时期,制造业尤其是劳动密集型制造企业的“用工荒”现象越来越严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2021年第一季度全国招聘大于求职‘最缺工’的100个职业排行”显示,制造业用工缺口最大。在最缺工的100个职业中,有42个属于生产制造及有关人员;在新进排行的29个职业中,有20个与制造业直接相关。

制造业缺工印证了当前我国经济持续稳步恢复的态势、体现出我国产业结构的升级迭代,从长期来看亦是劳动力人口减少的必然结果。缓解制造业“缺工”,需要企业、劳动者和政府职能部门的协同努力。

(四)农民工群体出现负增长

在新的发展阶段,由于农村劳动年龄人口总量和比例持续减少,加之大城市房价、房租高企和城镇生活成本上升,以及就地就近就业政策显效,农民工外出务工意愿降低,我国农民工群体不再无限供给。尽管最近五年数据显示,农民工规模于2016?2019年呈逐年增长的趋势,由28171万人增至29077万人,但2020年农民工首次出现负增长,比2019年减少517万人。

《2020年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数据还显示,相对于本地农民工,外出农民工负增长更为显著。2020年外出农民工为16959万人,比上年减少466万人;本地农民工为11601万人,比上年减少51万人。

这是自2008年统计农民工数据以来,农民工总量第一次出现下降。农民工骤减给我国经济社会带来诸多变化,可能会放缓城市和工业的发展,加剧企业“用工荒”现状。

(五)与互联网相联系的新职业群体迅猛发展

互联网的迅猛发展,创造了大量灵活就业的新形式、新业态。与互联网平台相联系的灵活就业的新职业群体迅速发展,成为我国当前以及未来劳动力市场中不容忽视的就业群体。

比如个体的、形式多样的网络直播、网店、网上代购、短视频制作、慕课、网约车、网约配送等从业人员,其发展异常迅猛,对传统的就业方式产生极大的影响和冲击。

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社会状况综合调查(CSS)数据显示,“自由职业者”在职业阶层结构中的比例从2008年的0.1%猛增到2019年的5.6%,意味着自由职业者这个群体目前已经达到3900万人。

2019年以来,人社部陆续公布了包括“网约配送员”“互联网营销师”“电子竞技员”在内的三批共38个新职业。根据2020年10月的相关调查,在新职业群体中,网约配送员(快递小哥、外卖骑手)占53.9%,网络主播(包括音视频创作者)占12.8%,公众号/微博等全媒体运营人员占7.0%,网络文学写手占6.8%,电子竞技员占4.8%,新兴互联网科技从业人员占4.2%,其他占2.3%。

互联网迅猛发展所催生的新型网络工作,大多都呈现 “新型零工”的灵活就业方式,这种就业方式已经开始走上前台,将对我国未来就业方式产生极大影响。

(六)新零工经济的劳动关系复杂化

共享经济、平台经济等催生的新零工就业逐渐渗透到社会各领域,雇佣形式发生改变,在传统劳动关系之外显现出灵活复杂的趋势,新型的劳动争议和劳资纠纷案件时有发生。第八次全国职工队伍状况调查显示,在共享经济、平台经济发展所创造的新就业形态中,劳动者不再受用人单位直接控制,而是通过平台与市场直接对接、进行价值交换。

互联网平台是新兴事物,新就业形态从业者与平台之间的关系较为复杂,现行的法律缺乏对应的规定,因而会出现管理缺位的问题。同时,平台就业形态比较灵活,工作方式和管理方式都与传统工业社会大为不同,这对于传统的劳资关系和社会保障等政策体系都是巨大的冲击,给从业者收入稳定、就业保障和劳动保护等一系列问题都带了巨大挑战。

04

当前工人队伍发展需要关注的问题

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之后,经济社会结构持续发生着深层次的变化,工人队伍发展出现了新情况,面临一些新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一)要警惕和防止过早“去工业化”的问题

近若干年来,有几个方面的因素推动了“去工业化”的过程:一是劳动密集型工业企业的人工成本较快增长,利润空间压缩,大量资本退出劳动密集型工业;二是保护环境的约束大大提高,相当一批粗放经营、环保不达标的中小工业企业退出;三是“90后”青年的择业观念发生很大改变,我国目前每年800多万高等教育毕业生,进入工业企业的比例很低。

这本来是社会现代化的一个必然趋势,也是在工业化后期必然产生的结果。但制造业在我国发展中具有特殊的重要位置,过早的“去工业化”是一个很大的危险。这种“去工业化”的职业结构变动,带来整个劳动生产率的增长率下行,而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的持续经济增长,主要依赖的就是劳动生产率及其增长率的不断提高。

当然,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很大程度上要依赖技术创新,但这需要长时期的努力,在这个过程中过早的“去工业化”会造成很多负面结果。

(二)要高度重视城镇化对农民工“吸纳能力不足”的问题

城镇化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历史任务,也是扩大内需的最大潜力所在。我国城镇化率虽已达到中等水平,但与发达国家相比仍存在一定差距。要从减少农民入手,加快农民工的城镇化吸纳,为提升城镇化水平提供持久动力。但我国城镇化对农村农业的辐射力仍然不够,对农村劳动力吸纳不足。

一方面,中小城市户籍的“含金量”较低,吸引力较弱。虽然中小城市生活成本低、工作地点离家较近,但各种资源大都集中在省会及以上城市,中小城市就业机会有限,工资水平较低,且教育、医疗、交通等资源相对匮乏,以至于农民工宁肯千里迢迢地从家乡到东部沿海地区务工,也不愿在家乡附近的中小城市打工。

另一方面,农民工落户中小城市的意愿不足。户籍限制放开后,农民工融入中小城市的机会和可能性会有所提升,但户籍放开只是解决农民工市民化问题的起点。中小城市,特别是中西部地区中小城市就业机会有限、公共资源不足制约了农民工定居中小城市。这就需要进一步加大力度深化城乡管理体制、户籍制度、土地制度、住宅制度、公共服务供给制度等一系列改革,加快农民工的城镇化吸纳,进一步提升我国的城镇化水平。

(三)要特别注重互联网等物流和外卖工人的权益保护

与互联网相联系的新零工就业的迅猛发展,对促进我国居民消费、物流业发展和经济复苏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目前对物流业工人,特别是对卡车司机和外卖小哥的权益保护一直存在缺失,具体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技术变迁和平台经济加剧了卡车司机、外卖小哥劳动的“不稳定性”。互联网与智能手机在很大程度上重塑了物流业的组织与运作模式。卡车司机、外卖小哥与互联网平台型组织的复杂关系已经难以用现行的法律关系界定。

二是卡车司机、外卖小哥的职业生态不断恶化。在竞争加剧、管控趋紧、运价下降的背景下,卡车司机、外卖小哥的劳动过程与工作组织也越来越趋向于严苛的理性化和效率化。“ 货运机器人”“外卖机器人”等词被经常用来形容卡车司机、外卖小哥的“赶工游戏”。

三是对互联网平台的法律监管滞后。由于“新型劳动关系”的相关法律法规还没有出台,配套制度也不完善,导致了对互联网平台的法律监管滞后。处于技术垄断地位的平台,因为没有法律的监管,很难确保卡车司机、外卖小哥的正当利益。同时,卡车司机、外卖小哥比传统用工模式下的工人更为弱小和分散,难以维护自身权益。

(四)要密切关注工人队伍内部不同群体社会保险差异较大的问题

工人阶级队伍内部社会保障差异较大,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城乡工人社会保险参与差异较大。农民工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的比例较低,跨省转移接续难。城镇职工在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的参与比例要比农民工明显偏高。

二是不同所有制单位的职工参加社保情况差别较大。第八次职工队伍状况调查显示,在公有制单位,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的覆盖率较高,分别达到90.1%和 91.7%,而非公有制单位的覆盖率则低不少,分别为73.3% 和74.9%,两者存在明显的差距。

同时,部分企业存在社保未缴费、不足额缴费、不按时缴费的现象。部分职工未纳入制度覆盖范围,职工劳动合同中没有(包括不清楚)对社会保险有明确规定的达24.8%;没有办理(包括不知道)失业、工伤保险的职工比例分别达31%和23.6%。

(五)要着力解决工人队伍的技术技能素质存在的短板和弱项的问题

工人的技术技能素质是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高质量发展是做实、做强、做精制造业的生命线。目前,我国工人队伍的技术技能素质存在三个方面的短板弱项:

一是制造行业从业者的受教育程度整体还偏低,还不能完全满足制造强国发展战略的需要,技术技能素质还存在较大提升空间;

二是高素质、高职称的技术工人数量明显不足,所占比例偏低,存在较大需求缺口,智能设备技术工人更是严重缺乏。

三是技术工人的收入偏低,对于技术技能提升的激励不足。目前,在企业中高级技术工人的收入与一般管理人员相比并没有优势,而且岗位培训和技能提升对于技术工人的收入和晋升并没有明显作用,大大影响了工人提升技术技能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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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工人阶级”今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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